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http://jct.hunan.gov.cn 2008年09月23日 08:44
文\杨德录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预防、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关口前移抓预防。从执法监察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出发,当前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预防工作。首先,要抓普法到人。认真制定普法到人的计划,对执法对象和执法监察干部,认真开展普法教育,不留死角死面,不漏一岗一人,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遵法守法。其次,要抓培训到人。对执法人员实行全员培训,筑牢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防线,提高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摒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违法作业行为,严禁法盲上岗,禁止法盲混入执法队伍。再次,要抓责任到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人员是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对分管的地区和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执法职责,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一旦发生违法事件和违法案件,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事中执法抓查案。查办案件是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实践证明,不查办案件,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约束力,监督就没有制衡力。要严肃查办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违法案件,紧紧围绕国有土地出让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实施案件检查,及时查处违反土地招拍挂制度,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低价出让土地的案件;查处违反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案件;查处违法征用农民土地,拖欠农民土地补偿费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案件。如企业违法排污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矿产资源开发中侵占国有资源的案件,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案件等,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严肃查办事故背后的违法案件,对每一起安全事故深入进行案件线索的排查分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要与信访、案件检查、纠风部门以及检察、公安机关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形成办案合力。严肃查办失职渎职违法案件,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撤职的坚决撤职,该法办的要立即移交司法机关法办。对机关公务人员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也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事后执法抓警示。要不断拓展所查案件的功能和效果,利用典型案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对典型案件,要一个一个地加以剖析,组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发挥每一起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剖析案件,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善管理。注意从查办具体案件向治理和预防一个领域、一条战线、一个方面的腐败问题延伸,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
四是平时执法抓制度。围绕体制机制制度开展创新,是执法监察重要而长期的任务,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治本之策。要清理旧制度,该废止的立即废止,并且做好废止后的告知工作,防止继续沿用旧制度。创建新制度,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局面。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中的效能问题,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行政效能考评制度体系。(作者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 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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