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工作


http://jct.hunan.gov.cn  2008年11月17日  11:45

张家界市为认真贯彻落实湘纪发[2008]17号、31号文件和全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政府采购工作纪律,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地部署安排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工作。一是深化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工作。以《政府采购法》为依据,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相关体制机制制度,明年初制定张家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意见以及政府采购违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办法,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具体运行规则、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成立全市集中统一的政府采购中心,真正全面实行“管采分离”,现有的财政局采购办只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具体业务一律集中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承办,集中采购中心挂靠在市政务中心。四是积极配合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落实到位。五是研究和制定国有单位非财政性资金的招标采购工作办法,规范资金用途,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六是建立健全对招投标市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规范招标工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根据张家界市纪委报送材料整理)


(来源: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责任编辑:高 兰